2017南印《心類學》30-17 如性法師 主講

《認知理論要點總集:開新慧眼》

作者:蔣悲桑佩格西翻譯:廖本聖老師 講解:如性法師

日期:2017年12月8日—12月27日地點:南印度

課程:第十七講

今天上午我們討論到瑜伽現前知。所謂的瑜伽現前知是指:「由自己的不共增上 緣──止觀雙運的三昧──所生的已離分別、不錯亂的聖者心續之智。」早上我們對 於止觀雙運的內涵作了一個解釋。「止」,是指奢摩他;「觀」,是指毗婆舍那。所 謂的奢摩他,一心專注;毗婆舍那,各別觀察。因此,所謂的止觀雙運,是指在一心 專注的狀態下各別觀察。簡單來說,想要生起瑜伽現前知,心要夠專注、觀察力要夠 敏銳,這是生起瑜伽現前知的基礎。因為止觀雙運是成辦瑜伽現前知的因,所以如果 想要成辦瑜伽現前知,要先成辦止觀雙運,進一步地才能成辦瑜伽現前知。

接著,已離分別、不錯亂的聖者心續之智,聖者心續中雖然有瑜伽現前知,但是 不是代表他所有的認知都是瑜伽現前知?聖者的心中有沒有錯亂知?應該有,聖者的 心中有分別知,是不是這樣?所以聖者的心中有沒有錯亂知?有。既然有錯亂知,就 代表聖者心續中的認知不一定是瑜伽現前知。所以這邊提到:「由自己的不共增上緣

──止觀雙運的三昧──所生的已離分別、不錯亂的聖者心續之智」,就是「瑜伽現 前知」的定義。在這裡要區分一下「聖者的智慧」與「聖者的瑜伽現前知」,這兩者 是不同的──聖者的智慧不一定是瑜伽現前知,甚至說聖者心續中的認知不一定是瑜 伽現前知,因為聖者的智慧也有分別知,那一種分別知不是瑜伽現前知。

接著,瑜伽現前知的分類。它可以分為三類,這是從瑜伽現前知的「所依」來作 分類。所謂的「所依」,是指瑜伽現前知的擁有者:如果是聲聞,稱為聲聞的瑜伽現 前知;如果是獨覺,稱為獨覺的瑜伽現前知;如果是大乘的菩薩,稱為大乘的瑜伽現 前知。

另外一種分類,瑜伽現前知也可以分為量與再決知。瑜伽現前知一定能證得境, 如果無法證得境,它會成為什麼認知?顯而未定知。為什麼?因為瑜伽現前知是現前 知,只要現前知無法證得境,它就會成為顯而未定知,但是瑜伽現前知與顯而未定知 這兩者是相違、沒有交集的。只要是瑜伽現前知,它就一定能證得境;既然能夠證得

境,證得境的方式只有兩種:新證、再次證得,只有這兩種可能性。所以瑜伽現前知 當中有量,也有再決知,但沒有顯而未定知。所以瑜伽現前知的第二種分類:屬於量 的瑜伽現前知,以及屬於再決知的瑜伽現前知。這兩個需要舉例嗎?現證無我的瑜伽 現前知的第一剎那是什麼?量。現證無我的瑜伽現前知的第二剎那則是再決知。但這 兩者都是什麼?瑜伽現前知。

所以,瑜伽現前知以所依來分類的話,分為哪三種?聲聞的瑜伽現前知、獨覺的 瑜伽現前知,還有大乘的瑜伽現前知;如果以證得境的方式來分類的話呢?屬於量的 瑜伽現前知、屬於再決知的瑜伽現前知。我們現在先分成這兩大類。

接著,據說:「自證現前知和瑜伽現前知,必須是意現前知。」這裡的「據說」, 我們早上已解釋過。福稱大師所造的《釋量論善顯密意疏》裡清楚地提到:自證現前 知和瑜伽現前知這兩者必須是意現前知,這一點沒有爭議。只要是自證現前知一定是 意知、一定是意現前知;相同的,只要是瑜伽現前知也一定是意知、一定是意現前知。

接著,上述那些現前知的定義,是根據經部宗的觀點;現前知的定義是什麼?已 離分別且不錯亂的明知。將已離分別且不錯亂的明知安立為現前知的定義,是根據經 部宗的觀點。而唯識宗及瑜伽行中觀自續派則規定其定義為:「已離分別且由堅固習 氣所生的明知。」所以從定義中應該可以看得出來,唯識宗也好、瑜伽行中觀自續派 也好,他們並不認為現前知一定是不錯亂的,他們認為現前知有錯亂的可能性,比方 說:五根現前知。不過這個部分我們先不討論。

除了這兩派之外,應成派也認為:未成佛的有情的五根知一定是錯亂知,因為它 在對境時,除了顯現境之外,也會同時顯現「境是由自方所成的」,但這一點與事實 不符。以中觀應成派的角度而言,所有的法都非由自方所成,但當眼根現前知在看到

鬧鐘時,顯現鬧鐘的同時也會顯現出鬧鐘由自方所成、鬧鐘是自性成立的,但這一點 與事實不符,所以我們說它的顯現境產生錯亂。然而,對於錯亂的認知或是錯亂的安 立方式則是相同的。所謂的「錯亂」,指的就是對於顯現境產生錯亂;「顛倒」,則 是對於趨入境產生錯亂,這一點沒有問題。

所以這個地方提到:已離分別且由堅固習氣所生的明知。從這個定義裡面,應該 就可以看得出來,唯識宗以及瑜伽行中觀自續派認為:現前知有錯亂的可能;但經部 宗則認為:現前知一定是不錯亂知,它沒有錯亂知。

在這個地方,我們作一個總結。現前知分成哪幾類?根現前知、意現前知、自證 現前知、瑜伽現前知。如果只分成根現前知、意現前知可不可以?它可不可以包含所 有的現前知?可以,根現前知、意現前知可以包含所有的現前知。為什麼可以?我們 講到意現前知的時候,將它分成哪兩類?此處所說的意現前知、不是此處所說的意現 前知。自證知與瑜伽現前知這兩者都是什麼?不是此處所說的意現前知。所以即便只 說根現前知、意現前知,是否也能包含所有的現前知?可以。因為講到意現前知的時 候,它就分成此處所說以及不是此處所說;自證知、瑜伽現前知這兩者是分在哪一類 裡面?不是此處所說的意現前知。

現前知之所以要分成根現前知、意現前知、自證現前知、瑜伽現前知這四類,首 先根現前知、意現前知,它所強調的是心朝外的現前知。在講到意現前知時,主要強 調的是此處所說的意現前知;此處所說的意現前知是不是心朝向外的現前知?是。根 現前知呢?也是朝外的。所以根現前知與意現前知這兩者最主要強調的是:心朝外的 現前知。既然有朝外的,就有朝內的,所以在這之後提到了自證現前知。而這三者都 是凡夫所擁有的現前知;凡夫所沒有的現前知呢?瑜伽現前知。這樣知道它為什麼要 分成四類了吧!

再來,我們之前提到認知分成哪幾類?根知與意知、分別知與無分別知、錯亂知 與不錯亂知、量與非量知。我們說現前知的四種分類當中的根現前知,它是根知還是 意知?根知。它是分別知還是無分別知?無分別知。它是錯亂知還是不錯亂知?不錯 亂知。它是量還是非量知?還是都有?(學員:都有。)都有可能。根現前知有可能 是量,也有可能是什麼?非量知。例如?先說一個量的:執瓶眼根知的第一剎那。非 量知呢?執瓶眼根知的第二剎那。

再來,意現前知,如果我們說此處所說的意現前知,此處所說的意現前知是根知 還是意知?意知。它是分別知還是無分別知?無分別知。錯亂還是不錯亂知?不錯亂 知。是量還是非量知?(學員:都有。)都有啊?非量知吧。此處所說的意現前知只 有顯而未定知、沒有量,所以一定是非量知。

再來,自證知,它是根知還是意知?意知。分別知還是無分別知?無分別知。是 錯亂知還是不錯亂知?不錯亂知。是量還是非量知?都有可能。量的,請舉例。緣瓶 眼根知的第一剎那的自證知,它是量也是自證知。非量的呢?緣瓶眼根知的自證知的 第二剎那,它是非量,還有沒有?此處所說的意現前知的自證知,它也是非量。所以 自證知有量也有非量。

再來,瑜伽現前知,它是根知還是意知?意知。分別知還是無分別知?無分別知。錯亂知還是不錯亂知?不錯亂知。量還是非量?(學員:量。)又是量?剛剛不是才 說完嗎?瑜伽現前知分兩種:量和再決知,所以它有量也有非量知。

所以現前知的四種分類裡面,以根知、意知來分的話,屬於根知的有幾種?一種。哪一種?根現前知。屬於意知的有幾種?三種,剩下的三種。分別知與無分別知呢? 屬於分別知的有幾種?零種。屬於無分別知的呢?四種。錯亂知與不錯亂知呢?屬於

錯亂知的有幾種?沒有,全部都是不錯亂知。為什麼?因為它是現前知。量與非量知 呢?屬於量的有幾種可能?第一個,根現前知,還有呢?自證知、瑜伽現前知,都有 可能是量;但意現前知呢?如果強調的是「此處所說的意現前知」,有沒有可能是量?

(學員:有,聖者心續中的。)這邊「此處所說的」就是凡夫心續中的,所以不會有 量。非量的呢?四個都有,根現前知也有非量知、意現前知也有非量知、自證知也有 非量知、瑜伽現前知也有非量知。這樣可以理解嗎?

接著,我們看到比度知。雖然在現前知之後有提到,附帶說明似現前知,但這裡 面有些內容跟後面的比度知、伺意知,還有顛倒知有關,所以我們先看到比度知。首 先,比度知的定義:「依賴自己的基礎──正因──之後,不受自己的所量──隱蔽 境──所欺誑的耽著知」,就是「比度知」的定義。之前我們在解釋量的定義時,有 把「受」那個字劃掉,「新的、不欺誑的明知」。這個地方相同的,「依賴自己的基 礎──正因──之後」,「不受」改為「對於」,「對於自己的所量──隱蔽境── 不欺誑的耽著知」,就是比度知的定義。

接著,「依賴自己的基礎──正因──之後,新的、對於自己的所量──隱蔽境

──不欺誑的明知」,就是「比量」的定義。所以兩者都是「對於自己的所量隱蔽境不欺誑」。據說:「比度知未必是量」。相同的,在福稱大師的《釋量論善顯密意疏》 裡面也清楚地說到:比度知未必是量。但對於這一點,有兩種不同的看法:有一派論 師主張比度知一定是量,所以比度知的第一剎那稱為比度知,它也是量;第二剎那之 後不叫比度知。但福稱大師認為:透由思惟正因之後所生起的第一念的比度知是比度 知、也是量;第二剎那之後是比度知但不是量。所以,比度知和比量這兩者是什麼關 係?三句──比量一定是比度知,比度知不一定是比量。

我們看到它的定義:依賴自己的基礎──正因──之後,所謂的「正因」,指的 就是正確的原因。這個地方的正因,跟《因明學》當中所提到的「正因」是同一個詞。

在《因明學》裡面,它所強調的就是正因與似因這兩者的差別。以《因明學》的角度 而言,所謂的正因,必須具足三相,三相分別是宗法、同品遍、返品遍。不過我們在 這個地方,不要將它講得這麼專業,我們就先說:「比度知必須依賴自己的基礎── 正確的原因──之後,才有辦法對於某一個隱蔽境,產生正確的認知。」

這個地方有特別提到「耽著知」。耽著知一定是什麼認知?分別知。這代表比度 知一定是什麼?比度知一定是分別知。比度知有沒有無分別知?沒有。所以比度知一 定是分別知、一定是耽著知。應該可以說耽著知與分別知同義,但不是說耽著知與比 度知同義。耽著知與分別知同義,但耽著知與比度知呢?不同義,有顛倒的耽著知, 是不是?有顛倒的分別知,這些都不是比度知,比度知至少要是正確的耽著知。

接著,我們看「正因」這個詞。所謂的正因,指的是正確的原因。雖然在《因明 學》裡面,有提到正確的原因需要具備三個條件,但我們這個地方將它簡化,用各位 能夠了解的方式來描述。我們說:「這是鬧鐘,它是色法,因為它有形狀。」如此描 述合理還是不合理?這時我們要判斷它合不合理,要先判斷鬧鐘是不是有形狀。鬧鐘 有沒有形狀?有。接著,有形狀是不是一定是色法?不是。請舉例。(學員:補特伽 羅。)補特伽羅,這個例子可不可以?補特伽羅有沒有形狀?我們有沒有形狀?有。 我們是不是色法?不是。我們不是色法,但我們有形狀,是不是這樣?所以我們說:

「鬧鐘是色法,因為它有形狀。」這時候「因為它有形狀」是不是一個因?是不是一 個理由?是。但它是不是正確的原因?是不是一個正確的理由?不是。所以這在《因 明學》裡面我們說它是「相似因」;只要不是正因,都是什麼?相似因。

所以我們說「鬧鐘是色法,因為它有形狀」,雖然「鬧鐘有形狀」這一點可以成 立,但有形狀不一定是色法。但如果說「鬧鐘是色法,因為它是形狀」呢?這個可不 可以?這是不是正因?我們剛剛說「有形狀」;但如果說鬧鐘是色法,因為它「是形 狀」呢?鬧鐘是不是形狀?是。它是色處,它不是顏色,它所要呈現出來的特色都在

它的形狀上面,所以我們說鬧鐘是形狀。是形狀是不是一定要是色法?是。所以我們 說「鬧鐘是色法,因為它是形狀」的話,這時候是不是正因?它是正因。

所以正因需要具備哪兩個條件?我們所探討的那個對象,《因明學》裡稱為「有 法」。我們現在要討論什麼?我們所要討論的對象是鬧鐘。第一個條件:它(鬧鐘) 是不是這個因(是形狀)。第二個條件:是這個因(是形狀),是不是一定要是在這 一法之上所要強調的特點(是色法)。在鬧鐘之上他想要證明什麼?他想要證明它是 色法,是不是?所以講述的人本身,他想要在鬧鐘之上證明它是色法,他所用的理由 是:它是形狀,是不是這樣?所以如果是正因,它要符合兩個條件:第一個條件,所 探討的對象必須是這個因。第二個條件,因必須是這之上所要探究的那個特點。

我們再換另外一個例子,一樣是鬧鐘。我們說:「鬧鐘是所知,因為它是常法。」 合理還是不合理?(學員:不合理。)哪裡不合理?鬧鐘不是常法。雖然常法一定是 所知,但鬧鐘本身不是常法,所以當有人說鬧鐘是所知,理由是「它是常法」時,理 由本身就不成立。所謂的理由本身不成立,並不是說常法不存在,而是說鬧鐘是常法 的這一點不成立。所以在辯論時,我們會說:「因不成。」所謂的「因不成」,並不 是說常法不存在,而是說鬧鐘是常法的這一點不存在。這樣可以理解嗎?

換另外一個:「鬧鐘是無常的,因為它是所知。」這是不是正因?所知是否是證 成鬧鐘是無常的正因?不是。為什麼不是?因為所知不一定是無常,所知無法周遍無 常。雖然鬧鐘是所知,但是所知不一定是無常。所以這時候的回答,在《因明學》裡 會說:「不遍。」所謂的「不遍」指的就是:是所知不一定是無常。

但我們可不可以說「因為鬧鐘是所知,所以鬧鐘一定是無常」?有些人會這樣說:

「因為鬧鐘是所知,鬧鐘如果存在,它一定是無常。」這不行,所謂的「不行」是指:

你不能用「因為它是所知」,而來證明它是無常;雖然鬧鐘是所知的情況下,它必須 是無常,但在鬧鐘以外的例子呢?所知一定是無常的這一點,無法成立。雖然在鬧鐘 之上或許沒有什麼問題──鬧鐘是所知,它一定是無常,是不是?有沒有鬧鐘是常的 可能性?沒有,如果是常就不叫鬧鐘了,是不是?如果是常法,它就不會響,也不會 分秒改變,那就不叫鬧鐘啦!所以鬧鐘如果是所知,它必定是什麼?無常。但能不能 用所知來證明鬧鐘是無常的?不行,因為在鬧鐘以外的例子,這個理由無法成立。所 以當我們在探討「鬧鐘是不是無常」時,如果所舉的理由是「因為它是所知」的話, 鬧鐘本來是所知,這一點沒問題,但無法從它是所知而證成它是無常,因為所知不一 定是無常。所以說「鬧鐘是無常的,因為它是所知」,這合不合理?不合理。所以我 們說它是不是正因?不是。

所以鬧鐘是無常的,因為它是什麼?舉一個正因吧。鬧鐘是無常的,因為它是剎 那性,還有嗎?鬧鐘是無常的,因為它是物質,這可不可以?鬧鐘本身是物質,物質 一定是無常。所以我們說:「鬧鐘是無常的,因為它是物質。」這樣可以嘛,還有沒 有?鬧鐘是無常,因為它是色法。

鬧鐘是無常,因為它是總相,這可不可以?(學員:不行。)為什麼不行?(學 員:總相不一定是剎那性。)是總相不一定是無常。鬧鐘本身是總相,對吧?鬧鐘本 身是總相,但總相不一定是什麼?不一定是無常。所以我們說:「鬧鐘是無常的,因 為它是總相。」這合不合理?不合理。相同的,鬧鐘是無常的,因為它是別相,可不 可以?(學員:不行。)也不行。為什麼不行?是別相不一定是無常,例如?常與物, 還有沒有?(學員:虛空。)虛空,可不可以?虛空是不是別相?(學員:是。)它 是不是無常?不是。所以是別相不一定是無常。所以我們說:「鬧鐘是無常的,因為 它是別相。」這不合理。

「鬧鐘是無常的,因為它是聚總。」這可不可以?聚總是什麼?粗分的色法、聚 集眾多支分的粗分色法,叫做聚總。鬧鐘是無常的,因為它是聚總,可不可以?可以。 或者說鬧鐘是無常的,因為它是粗分的色法,這個可以吧。粗分的色法也好、聚總也 好,一定是什麼?無常的,這個沒問題。

「鬧鐘是無常的,因為它是相違的。」這個可不可以?不行,鬧鐘怎麼會相違? 相違一定是相異的,是不是?相違的一定是相異。相違也好、相屬也好,一定是什麼? 一定是兩個法。所以我們說:「鬧鐘是無常的,因為它是相違的。」不行,因不成。 那我們說:「鬧鐘是無常的,因為它是一。」不遍,一不一定是無常。這樣可以理解 嗎?鬧鐘是無常的,因為它是色法,這個可以;因為它是形狀,這也可以;因為它是 顏色呢?因不成,因為它不是顏色。可以從這個角度去分析。

雖然在《因明學》裡所提到的正因需要具備三個條件,簡稱「具足三相」,但三 相裡面,同品遍、返品遍,這兩者是同義的,所以簡單來說,它只要具備兩個條件: 我們所探討的那個法必須是「因」,這稱為「宗法」;因必須周遍於我們所要探討的 那個特色,這稱為「同品遍」。有同品遍一定有返品遍,例如鬧鐘是無常的,因為它 是色法,如果色法一定是無常的話,不是無常就一定不是色法。所以同品遍指的是什 麼?色法一定是無常的。返品遍呢?不是無常就一定不是色法。這樣可以理解嗎?

不過《攝類學》也是在學這個,所以在某些場合,我會跟同學們說:「如果你《攝 類學》真的有學好,即便沒學《因明學》,你都有學《中觀》的本錢。」講的就是這 個意思,因明講來講去就是在講這個道理──正因、似因:符合剛才的條件叫正因, 不符合剛才的條件叫似因;正因有三種,似因有多少種種類。所以如果你對於同義、 相違、三句、四句了解得夠徹底,這樣的分析對你來說,應該不會成為問題。

我們將所謂的「具足三相」統攝在兩個條件裡面,也就是我們所要探討的法── 有法──必須是因;除此之外,因必須周遍於這一法之上所要探討的特色。所以中觀 應成派在證成「諸法無自性」時,他說:「以鬧鐘為例,鬧鐘是無自性的,因為它是 緣起。」這合不合理?鬧鐘本身是不是緣起?(學員:是。)它是緣起法。是緣起是 不是一定都是無自性?也是。所以我們說:「鬧鐘是無自性,因為它是緣起法。」這 樣可不可以?可以。證成無自性有眾多的正理──離一異、緣起,還有其他眾多的正 理,在眾多的正理當中,緣起是最強而有力的正理,所以又稱為「正因之王」。

這個地方強調的是正因──正確的原因。要生起比度知,必須依賴自己的基礎, 這當中的「自己」指的是誰?這個「自己」指的是比度知。想要生起比度知,必須依 賴它自己的基礎──正確的原因──之後,對於自己的所量──隱蔽境──不欺誑地 耽著,這才能夠稱為比度知。簡單來說,所謂的比度知,它是在透由思惟正理的情況 下所生起的一種耽著知。這樣可以理解嗎?

所以現前知跟比度知兩者完全不同,它們沒有任何交集,對境的狀態也完全不一 樣:現前知,在不思惟正因的情況下直接了解對境;比度知呢?無法直接了解對境, 它必須透由思惟正因、透由思惟正確的道理,才有辦法了解對境。除此之外,現前知 不需要藉助境的義總,就能直接了解對境;比度知則必須藉助境的義總,才有辦法了 解對境。現前知一定是無分別知;比度知則一定是分別知。所以現前知跟比度知完全 不一樣,如果加上「量」這個字,「現量」跟「比量」完全不同,沒有任何的交集。 而且從顯現境來看,我們之前提到:現量的顯現境一定是自相;比量的顯現境一定是 共相,所以這兩者不可能有交集。

我們再看回比度知的定義,其中「依賴自己的基礎」,也就是若要生起比度知, 一定要先經過思惟正因;透由思惟正因之後,對於自己的「所量」──這個詞有印象 吧?在哪裡我們提過這個詞?「能證得境的分別知,它的趨入境、耽著境、所量三者

同義。」原文是:分別知的量與分別知的再決知(當時因為沒有學到量與再決知,所 以我們將它簡化成「能證得境的分別知」),它的趨入境、耽著境、所量三者同義。 什麼叫「所量」?認知所證得的境。相同的,比度知是依賴自己的基礎──正因── 之後,對於自己的所量──隱蔽境(隱蔽分)──不欺誑的耽著知。是不是又出現了 一個不欺誑?如果對於自己的所量──隱蔽境──不欺誑,這表示什麼?我們之前說 過:「對於趨入境不欺誑,必須證得、必須通達它自己的趨入境。」相同的,對於自 己的所量──隱蔽境──不欺誑,就必須通達自己的所量那一個隱蔽境,以此類推。 所以之前的內容如果你有消化,這個地方對你應該就不困難。對於自己的所量──隱 蔽境──不欺誑,指的就是它必須通達、必須證得自己的所量那一個隱蔽境,這樣的 耽著知,就稱為比度知。

對於「隱蔽境」這個詞,我們之前是用「隱蔽分」來介紹。所知其中的一種分類 分為現前分、隱蔽分。這兩者的差異在哪裡?什麼叫現前分?什麼叫隱蔽分?我今天 回去應該要做一個籤筒,直接抽籤,這樣比較好玩。以前我們寺院有一位住持在上課 時,他會拿著一根長長的棍子,那根棍子可以敲到所有人的頭,我們要坐在他的周圍 上課,打瞌睡的直接敲頭,然後他提問時,有時也會直接用棍子敲頭點名。我們明天 也用這樣的方式來上課好了,結果下課的時候,你會發現頭上腫了好幾個包。

再來一次,什麼叫現前分?什麼叫隱蔽分?所謂的隱蔽分、現前分,是觀待凡夫 而言。對於凡夫而言,當他最初在了解某個對境時,如果不需要藉由思惟正因,就能 直接了解,我們稱為現前分;如果他在了解某個對境時,一定要經由思惟正理,才有 辦法了解對境的話,這稱為隱蔽分。隱蔽分分為兩種:極隱蔽分、略隱蔽分。我們之 前提到過極隱蔽分,什麼時候講到的?此處所說的意現前知,它是什麼?極隱蔽分。 什麼叫極隱蔽分?只有依據清淨的言教,才能了解的境,稱為極隱蔽分。略隱蔽分呢? 相對而言,沒有如此隱蔽,也就是它沒有如此深奧難懂,它可以透由一般的正理,就 能夠證成的隱蔽分,稱為略隱蔽分。

舉一個例子,細微的業果法則是極隱蔽分。比方我們今天造了某一個業,將來在 某一生、某一個情況下、某一個地方、某一個時間點、遇到某一個人,這時候這個業 會感果。這樣的情況,我們稱為隱蔽分,而且是極隱蔽分。這一種情況,除了佛之外, 有沒有其他的人能夠了知?沒有。你透由一般的正理,有沒有辦法去推論出來?沒有 辦法,這叫「極隱蔽分」。甚至在《量學》的一些著作裡面,它會提到孔雀的羽毛, 孔雀的羽毛有很多顏色,不同的顏色應該有它不同的因,這些因是孔雀在過去生什麼 時間造的、對誰造的,牠造下什麼樣的業,才會感得不同的顏色,這也是極隱蔽分, 只有佛才能了解,其他人──即便十地菩薩,都無法了解這種情況。

什麼叫略隱蔽分?比方鬧鐘是無常的,它是略隱蔽分。所謂的「略」,是跟極隱 蔽分相較之下,我們稱它為「略隱蔽分」。它對凡夫而言是隱蔽分,為什麼是隱蔽分? 因為凡夫最初在了解鬧鐘是無常時,必須透由思惟正因才有辦法理解;如果不是這樣 的情況,光藉由眼根知有沒有辦法通達鬧鐘是無常的?沒有辦法。雖然眼根知的顯現 境上會顯現鬧鐘是無常的,但對於鬧鐘是無常的這一點,緣著鬧鐘的眼根知是顯而未 定。我們並不是說「緣著鬧鐘的眼根知本身是顯而未定知」,它本身是量,但對於鬧 鐘是無常的這一點,它是顯而未定。這樣可以區分嗎?緣著鬧鐘的眼根知本身是什麼? 它本身是量;但對於鬧鐘的無常來說,它是什麼?顯而未定。為什麼是顯而未定?它 能顯現,但無法通達,是不是?它能夠顯現鬧鐘的無常,但無法通達鬧鐘的無常。

怎麼知道我們的眼根知無法通達鬧鐘的無常?我們一邊以眼根知看著鬧鐘,同時 心裡面有沒有可能執著「它是常法」?有可能。如果我們的眼根知在看到鬧鐘的同時, 就能通達它是無常的,我們心中會不會執著它是常法?不會。這代表什麼?這代表我 們的眼根知只能顯現鬧鐘的無常,但無法通達鬧鐘的無常。

所以我們說鬧鐘的無常是略隱蔽分。在這本講義裡,將它翻譯成「稍隱蔽境」。 這在講義的第8頁,倒數第四行,稍隱蔽境,有沒有看到這個詞?這個詞就是平常我們

常用的「略隱蔽分」這個詞。此外,「解脫」是現前分?還是隱蔽分?隱蔽分。它是 極隱蔽分?還是略隱蔽分?略隱蔽分。透由一般的正理,能夠證成解脫是有可能成辦 的。成佛呢?成佛也是略隱蔽分,成佛也可以透由正理去推論,所以才會有五道十地 的內涵。這樣可以了解嗎?

我們剛才舉了哪些略隱蔽分的例子?解脫、成佛,還有呢?鬧鐘的無常、鬧鐘的 無我,這些是不是都是略隱蔽分?極隱蔽分呢?細微的業果法則,例如?(學員:孔 雀的羽毛。)孔雀的羽毛?孔雀的羽毛或是孔雀羽毛的顏色不是極隱蔽分,而是現前 分,是不是?我們說孔雀的羽毛有眾多的顏色,這些顏色是一個果相,它必須要有前 因;之前的因是在什麼時間點、什麼情況下、對哪些眾生所造的,這樣的因、這樣的 因果關係,它是極隱蔽分。這樣可以理解嗎?

我們用白話的方式來解釋所謂的現前分跟隱蔽分:不加思索、不需要經由思惟, 就能馬上認知的境,稱為現前分;如果需要經過思考,才有辦法了解的境,稱為隱蔽 分。隱蔽分分為兩種:極隱蔽分、略隱蔽分。略隱蔽分,透由一般的正理,可以解釋 出一個所以然的,這叫「略隱蔽分」;如果那種情況,完全無法解釋的話,則是極隱 蔽分。

我們今天學到的是正因,所以你要先去思考,所謂的正因需要具備什麼條件?接 下來,「對於自己的所量──隱蔽境」,這當中的「隱蔽境」指的是隱蔽分;要先分 清楚現前分與隱蔽分這兩者的差別、隱蔽分分為哪兩種、它的例子有哪些、為什麼叫 極隱蔽分、為什麼叫略隱蔽分,這要先分清楚。

今天的課程有不清楚的地方嗎?(學員:法師,聖者也有此處所說的意現前知。) 為什麼?(學員:因為他看到瓶子之後,也會生起一個取色的意現前知。)他在看到

瓶子的時候,就可以生起意現前知,這個是在哪一個地方說到的?三者同步產生的時 候。我們說三者同步產生是不合理的,因為名稱不合理、內涵也不合理。內涵為什麼 不合理?凡夫在看到色的時候,除了生起取色的根現前知之外,無法生起取色的意現 前知,是不是?所以自宗才主張:對於凡夫而言,一定是在取色的根現前知之後,才 會有取色的意現前知形成。三者同時產生是指什麼?取色的根現前知的第二剎那、取 色的意現前知的第一剎那,以及經驗上述二者的自證知三者同時產生。這樣的主張所 要描述的就是:取色的根現前知與取色的意現前知,這兩者是可以同時產生的。所以 我們說:它的內涵不合理,為什麼不合理?因為對於凡夫而言,凡夫在看到色法時, 除了取色的根現前知之外,不會產生取色的意現前知。取色的意現前知一定是在根現 前知之後,根現前知的續流中斷之後,才有可能出現。但對於聖者而言,聖者在看到 色法時,可以同時生起取色的根現前知,以及取色的意現前知。這樣可以理解嗎?

(學員:所以聖者所生起的取色的意現前知,它就不能用此處所說的意現前知這 個名稱?)聖者?(學員:對。)當然,此處所說的意現前知,強調的就是凡夫心續 當中取色的意現前知。這樣的意現前知,它只會在取色的根現前知之後形成,而且它 形成的時間非常短暫,不超過一個時邊際剎那;它的本質呢?顯而未定知,它無法通 達境。它是朝外的還是朝內的認知?它是朝外的認知。

(學員:法師之前提到,某一個認知之上的自證知,這個認知不會成為該自證知 的所緣緣,可不可以請法師再講一次它的原因?)因為這兩者同時形成,比如說緣著 鬧鐘的眼根知,與緣著鬧鐘的眼根知的自證知,這兩者同時形成,是不是?既然同時 形成,就沒有前因後果的關係。所緣緣一定是它的因,而且是它的什麼因?直接因。 我們說某種認知的三緣,或是它的二緣,一定是它的什麼因?直接因。所以緣著鬧鐘 的眼根知和自證知這兩者同時形成;既然同時形成,眼根知就不可能是自證知的緣, 這樣的情況下,眼根知就不可能是自證知的所緣緣。(學員:不過我們講到所緣緣的 時候,是指認知的對境。)認知的對境,是啊。(學員:我們以種子生苗芽為例,在 種子滅而苗芽生的第一剎那,認知這個苗芽生的眼根知與苗芽生是同時形成。)與苗

芽生是同時形成?不是吧。(學員:前一剎那的眼根知是看到了種子滅。)然後呢?

(學員:所以,看到苗芽……)當他看到苗芽的時候,如果那個苗芽是它的所緣緣, 這時候應該是先有所緣緣,才會有眼根知,因為所緣緣的那個苗芽把它的相投射到眼 根當中,透由眼根傳遞給眼根知,所以眼根知才會顯現苗芽。所以我們說眼根知顯現 苗芽,指的是眼根知顯現出眼根之上苗芽的相。簡單來說,要先有苗芽,才會有緣著 苗芽的眼根知。

好,回家作業。第一題:瑜伽現前知與意知的差別。第二題:瑜伽現前知與量的 差別。第三題:瑜伽現量與聖者的意知的差別。第四題:比度知與量的差別。第五題: 日常生活中什麼認知是比度知。

最後的這一題,你可以從早到晚想過一遍,在什麼情況下你會生起比度知,這時 你所依賴的基礎──那個正因──為何?把那個正因找出來,然後試著去分析它是不 是正因;正因需要具備什麼條件,我們剛才有分析過。所以你所依賴的因,它是不是 正因?如果不是正因,這代表什麼?你所生起的認知就不是比度知,因為生起比度知 的先決條件就是:必須依賴自己的基礎──正因──之後,才能對於自己的所量── 某一個隱蔽境──不欺誑。如果你去思考之後,發現根本沒有正因可言,這就代表你 生起的認知應該不是比度知。所以回去思惟一下、討論一下,在什麼情況下,你會生 起比度知。這樣清楚嗎?

來,請說。(學員:法師,我想問一下關於比度知的定義的問題。我現在如果在 一個房子裡,我看不到外面,現在從外面來了一個人,他把傘收下來,全身有點濕濕 的,腳也濕濕的,我就推論外面在下雨,這個有沒有可能是比度知?)你要分析這有 沒有可能成為比度知,先去想一下它有沒有正因,這時應該是這樣:外面在下雨,因 為那個人全身濕透了,是不是這樣?(學員:還拿著收著的雨傘。)還拿著收著的雨 傘。(學員:然後說著雨好大、雨好大。)這時候都快要變成現前知了,他的那個境

已經變成了現前分,對方都已經說:「雨好大。」所以當你的條件越加越多的時候, 那時的境就很難成為隱蔽分了,是不是這樣?(學員:法師,我想問的是,「雨好大」 那個字先把它拿掉。如果是依照剛剛的那個狀況,他身體濕、鞋子也濕掉、拿著收著 的雨傘,假設我認知外面正在下雨的這個認知是比度知的話,可是外面在下雨這件事 情卻不是隱蔽分。)你是說「卻不是隱蔽分」?(學員:對。)但問題是,外面在下 雨的這一點,對你而言是隱蔽分嘛,是不是?對於全身濕透的那個人而言,雖然不是 隱蔽分,對他而言是現前分,但對你來說是隱蔽分,這樣就可以了。所謂的「對於自 己的所量隱蔽境」這當中的「自己」,指的是比度知本身,是不是這樣?但這個「境」 是不是隱蔽分是針對誰而言?是針對生起比度知的那一個補特伽羅而言。所以只要對 於他是隱蔽分就足夠了。因為對於他是隱蔽分的話,這時當他想要了解這個境,他是 不是必須透由思惟正因才有辦法了解?因為對他而言是隱蔽分,所以他了解這個境的 管道就只剩下什麼?透由思惟正因才有辦法了解。如果他可以直接走出門口去看看外 面有沒有下雨,這時候「外面有下雨」的這件事,對他而言就不是隱蔽分了。所以剛 才的那個問題,應該是說:我們把他關在房間裡面,規定他不准出來,然後要他去想

「現在有沒有下雨」,是不是這樣?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,他了解境的可能,就只剩 下推理,而沒有辦法直接證得。這時外面有下雨的這件事,對他而言就是隱蔽分,因 為不是現前分了。這樣可以理解嗎?

好!我們今天的課就上到這個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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